公費對象:滿六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、孕婦及六個月內嬰兒之父母、國小至高中(職)五專1-3年級學生(校園集中接種)。
對於已看過本院兒童後新冠門診者,為讓醫師更瞭解您的恢復情況,請於複診看診前先填寫評估問卷。
社團法人台中市聾人協會 (04)22211657 侯先生0965-560525
適用對象:曾經確診且快篩為陰性之18歲以下嬰幼童青少年。
發燒超過攝氏38.5度,又出現食慾下降、活動力下降、嗜睡或煩躁不安、呼吸不順等症狀,一定要儘快送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