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醫服務
收費說明
我們到門診或急診看病時,除了全民健保幫我們付的醫療費用之外,自己也要負擔一小部分的錢,也就是所謂的「部分負擔」。
綜合來說,一般看門診,您要付的費用包括以下幾項:
1. 掛號費
2. 門診基本部分負擔
3. 門診藥品部分負擔
門診(健保)各類身份
種類 | 一般門診 | |
日間/夜間掛號費 | 基本部分負擔 | |
初診 | 150 | - |
複診 | 150 | - |
轉診 | 150 | 170 |
未經轉診 | 150 | 420 |
中醫(含復健物理治療或中醫傷科治療) | 150 | 50 |
牙醫 | 150 | 50 |
低收入戶 | 0 | 0 |
榮民 | 150 | 0 |
殘障手冊 | 150 | 50 |
70 歲以上 | 0 | 360 |
三 歲以下 | 150 | 0 |
門診藥品部分負擔計算
藥費 | 藥費部份負擔 |
20% | |
100 元以下 | 0 元 |
101-200 元以下 | 20 元 |
201-300 元以下 | 40 元 |
301-400 元以下 | 60 元 |
401-500 元以下 | 80 元 |
501-600 元以下 | 100 元 |
601-700 元以下 | 120 元 |
701-800 元以下 | 140 元 |
801-900 元以下 | 160 元 |
901-1,000 元以下 | 180 元 |
1,000 元以上 | 200 元 |
門急診無健保自費收費標準
種類 | 掛號費 | 診察費 | 合計 | |
一般門診 | 150 | 358 | 508 | |
急診 | 檢傷第一級 | 300 | 2,925 | 3,225 |
檢傷第二級 | 300 | 1,625 | 1,925 | |
檢傷第三級 | 300 | 1,261 | 1,561 | |
檢傷第四級 | 300 | 730 | 1,030 | |
檢傷第五級 | 300 | 634 | 934 |
住院收費
病房種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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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險病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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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保險病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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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房
(三人房以上) |
雙人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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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等病房(單人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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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醫藥大學
附設醫院 |
自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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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,464 ~ 2,587 元/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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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,764 ~ 5387 元/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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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,164元 ~ 17,387 元/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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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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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差額負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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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,300 ~ 2,800 元/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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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,700元-14,800 元/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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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童醫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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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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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,464元 /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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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,764 ~ 5,264 元 /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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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,764元-12,964 元/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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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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免差額負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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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,300 ~ 2,800 元 /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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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,300元- 10,700 元/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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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
- ※註:自費病房費用內含診察費、護理費、藥事服務費及病房費。
- 依健保署規定,保險對象住院,以入住一般病房為原則, 若超等則由保險對象自付其差額(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51條規定)。
- 健保病房費之計算,凡住院之日,不論何時進院均作一天論,出院之日,不論何時出院,其出院當日之病房費不計。
- 費用若有調整,以本院最新公告費用為準。
- 依全民健保規定:以相同疾病於同一醫院出院後十四日內再次住院者,其住院日數應合併計算,部分負擔以當次住院的全部金額負擔一定比率計收。
- 113年10月1日起適用。
健保住院費用自行負擔
住院日數 | 自行負擔比例 |
1-30 天 | 10% |
31-60 天 | 20% |
61 天以上 | 30% |
臺中市居家護理收費標準
項目 | 收費標準 |
醫師訪視費 護理訪視費 特殊照護費 一般材料費 |
自費者:比照全民健康保險居家照護作業要點支付 符合全民健康保險收案者:依全民健康保險居家照護作業要點支付 |
特殊材料費 | 按實計價 |
交通費 | 按往返計程車資收費 |
診療訪視項目 | 自費身份 | 健保身份 |
第一類護理(次) | 700 元 | 70 元 |
第二類護理(次) | 970 元 | 97 元 |
第三類護理(次) | 1170 元 | 117 元 |
第四類護理(次) | 1370 元 | 137 元 |
醫師(次) | 1035 元 | 104 元 |
其他說明
復健部分負擔
復健同一療程,每次簡單或中度治療收取門診部分負擔費用 50 元。
中醫傷科部份負擔
同一療程均收取門診部份負擔費用 50 元。
什麼情況可以免除部份負擔
- 衛生主管機關訂定的重大傷病,例如血友病、紅斑性狼瘡、重型地中海貧血等
- 生產
- 急性腦中風發病三十日內,不須申請重大傷病卡,免部份負擔
- 早產兒合併法規所列之併發症經主治醫師認定,自出生日期起算三個月內免部份負擔,不須申請重大傷病卡
- 榮民
- 百歲人瑞
- 職業病、職業傷害
- 低收入戶
- 預防保健
- 三歲以下
健保不給付項目
- 美容外科、變性手術、結紮及恢復手術
- 特別護士
- 預防接種、人體試驗
- 成藥、指示用藥
- 救護車費
- 義眼、義齒、輪椅、拐杖、眼鏡等裝具、助聽器等
- 伙食費(職業傷害患者住院 30 日內之半數外)
- 西醫住院期間會診中醫、使用中藥及相關費用
自費品項說明
- 健保不給付自費品項一覽表
- 自費特材品項公告
- 膳食費說明
- 美沙冬跨區給藥收費:轉出掛號費 130元/次